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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vember 25

    去你妈,苍天啊

    深吸一口烟,望青天,叹一句。

    “去你妈,苍天啊!”

    人生总是如此,希望的种子在春天播种,刚露出嫩嫩的芽,还未及开花,冬天的风雪便已降临。

    本不是个愿抱有希望的人,但这么多年时光飞逝,总不免生下一丝希望。

    希望是奇妙的东西,只要环境不太恶劣,便可迅速膨胀。像只气球,不断充气,但结果却只有爆掉。

    我的天上有一个太阳和一个月亮。

    想追求太阳,但似乎只是个美好的愿望。太阳永远也不可能围绕地球旋转。地球始终追求,却终不可得。

    月亮有时很美,与我走得也很近,但光亮却永不能足够照耀大地。不可能产生那光电的一刻。

    我也许不会失去这太阳与这月亮。但得不到岂非就是失去。

    依然寂寞。

    我并不孤单,却无比孤独。

    只剩对着太阳和月亮感叹。

    看太阳与他人执手,见月亮与他人偕老。

    又一口烟,却呛到了肺。

    戒烟已久。

    望青天,天虽无情亦应感动了吧。

    话已无法出口。

    断肠人岂天涯可寻。

    肠已断,身却仍存,如何再为人。

    上邪!

    秋风荡荡,与卿长诀。

    November 23

    一个刀客 第三回 亿往昔峥嵘

    荷池仙子,四十年前出道于两湖一带。

    一夜间血洗十七水寨总舵,杀二百八十四人,老幼妇孺,火工丫鬟,无一幸免。其中包括十七水寨寨主分水龙王伍梵及其独子伍役。也就在这一夜间,便名动江湖。

    二百八十四人中独是伍役死状最为恐怖,见到之人无不狂呕。伍役使得一身家传武功,本是江湖后起之辈中的佼佼者,大有长江后浪之势。他人长得也极是俊朗,十八岁时已被众多美女佳人倾心。风流成性,始终不愿娶妻。江湖上素有小潘安之美誉。

    死时,面目却已几不可认,脸上只剩七个血窟窿,喉中舌被利器斩去一半。但依稀可见面目狰狞之色,显是受尽折磨才如愿而亡。尸体全身赤裸,上半身钉着一百一十三颗银钉,银钉极细极长,均是穿体而过钉在地上。但这一百一十三颗透体钉却无一钉在要害处,造成极度痛苦却不足以致命,显然是要让他受尽苦痛。下体则似被利器剐去一层皮肉,双足齐踝断去,私密处插着一根金凤簪。

    若非见到他手臂上的龙王纹身,已根本无法分辨出这就是昔日江湖上风流倜傥,有小潘安美称的十七水寨少主伍役。

    自此江湖中便有传言。荷池仙子原是个人如仙子的温良女子。后被伍役看中,亦为伍役的风流潇洒所动,两情相悦,誓共此生。二人未及婚娶便有了男女之事,不久以后,荷池仙子更是有了伍役的骨肉。但温柔过后情淡了,伍役并不愿被一个女人束缚,便将她抛弃。

    荷池仙子从此性情大变,由爱生恨。人间情爱便是如此,爱恨也就在一线之间。她终在一夜之间前来报仇。伍役身上的一百一十三颗透体钉,就是他抛弃荷池仙子一百一十三日。而那支金凤簪也就是伍役送她的定情信物。情已还,一切恩怨情仇也就一笔勾销,两不相欠。

    但他们的那个孩子是生是死,身在何处,却已无从得知。

    事后,十七水寨其余众人誓要为寨主及死去的弟兄们报仇。追捕荷池仙子五载有余,不但没能将其归案,反而经常有人在夜间莫名其妙死去,死者全身无一伤痕,均面露微笑,仿佛是在幸福中死去。

    后经验尸才知,他们都死于一种毒药,名唤青荷露。此药无色,嗅之有淡淡荷叶清香,食后使人产生幻觉,如入天堂,直至身亡。

    此药比之昔年名动一时的逍遥散更有过之,为荷池仙子独门秘方所炼,非她无人另有解药,并且,解药必须在食毒后立服方可活命,否则一旦出现幻象,便是仙佛驾到亦是难以回天。

    十七水寨剩下的弟兄越来越少,最后只得散去。其后十余年,荷池仙子更是叫嚣于江湖,专杀相貌俊朗的男子,不论对方是否为江湖中人。被杀之人也均是全身赤裸,面露笑容,在极度幸福快乐中死去。

    传说中,荷池仙子用秘方研制了另一种药,虽不能长生不死,却可永葆青春。她虽已在江湖驰骋近二十年,但始终是十八九岁少女的容貌。这个传说谁也不知是真是假。

    菏池仙子,二十年前死于青柳坞。伤口也只是咽喉上的一个小孔,一滴血也没有流出来。她确实容貌极美,虽不能落雁,却已可以倾城。并且证实了那个传说,看起来也就是个十八九岁的少女。眼睛睁着,已没有任何光泽,但从表情中仍显露出死时的恐惧。好像对自己的死决不相信。

    若非她的左肩胛骨处纹着一片青色荷叶且身边还有一具赤裸男尸,恐怕谁也不会相信这美貌的女子会是年逾四十,杀人无算的荷池仙子。旁边的这具男子尸体是青柳坞主人,慕容亮。此人亦是后一辈中少有的出类之人,一手雁翎镖在江湖上已小有名气。但在女人面前,他竟似手无缚鸡之力,死时面露满意的笑容。

    后来,江湖上开始流传荷池仙子之死是那位少年剑客所为,当时也只知道此人姓叶,叶子的叶。

    叶龙楼真正成名是与蛊惑那一战,有不少老一辈都亲曾亲眼目睹,至今仍不能忘。

    蛊惑,云南蛊仙教教主蛊王的血亲哥哥。此人从不用毒,其弟蛊王兴起蛊仙教也是近十余年来的事情。

    蛊惑使一根碧血破魂枪,枪身碧绿,未知是何材料所铸。后来,高首无意中得到此枪,研究数月,方推断出此枪为一种钢铁混合材料锻造,后浸泡于某种特殊液体,使其表面发生变化,呈现碧绿色。观之令人心寒,故名破魂枪。似是上古流传下来的利器。

    蛊惑于二十五年前初出江湖,后八年间,倒在他这根碧血破魂枪下的江湖豪杰已不在少数,魂飞魄散。

    他有个怪癖,杀人均以约战方式,如不应战,三日后满门必皆死于非命;若应战,则家人性命无忧。江湖上听到蛊惑二字均是人人自危。开始时还有人心存侥幸,接到战书便举家秘密搬迁,但无论行事多么隐秘,三日后亦是难以幸免。好像蛊惑时时刻刻都在盯着他们的一举一动。此后,便再无人心存侥幸,都以自己之命换全家平安。

    蛊惑约战也极有规律,每月只约一战,均为每月十五,月圆之夜。约战之人也都是江湖中的成名高手。直至与叶龙楼那一战前,历经九十二战,杀一百三十四人,从未获败。他与人比武其实只是为了享受杀人的快感与刺激,选择高手对决也只是为了更加刺激。

    蛊惑、蛊王兄弟二人,双亲早亡,无依无靠,自小流落街头,受人凌辱,性格便慢慢发生了变化,几近变态。哥哥学了一手杀人的枪法,弟弟学了一手妖术,后来更成立了云南蛊仙教。可说是江湖造就了他们,其实也并不是他们的错,而是江湖。

    蛊惑,二十年前死于石营镇。镇是小镇,若不是二十年前这场惊泣鬼神之战,现今也必是几无人知。

    夜,微风吹动树梢,想遮住月亮,却不可得。

    月,圆月,谁又能说,明夜的月会比今夜更圆。

    蛊惑看着对面的青衫少年,脸上露出惊诧的表情。他入江湖已近八载,从来都是他约战别人。可就在半个月前,他居然收到了一封战书,上面只是寥寥数字。

    八月十五,决于石营镇。叶龙楼。

    蛊惑本以为会是个前辈高手之类的人物,从未想过站在他面前的就是一少年。

    他先开口,“你是叶龙楼?约我一战?”

    少年答道:“是。我是叶龙楼。”顿了一下,接着道,“你是蛊惑?”

    蛊惑听了他的话已忍不住想笑,笑这少年乳臭未干,笑这少年年少轻狂。他已有些不想战,他认为杀人事件刺激又令人兴奋的事,若对方不堪一击,也就没了那种杀人的乐趣,也就没有杀人的必要。

    蛊惑道:“我不想杀你,你走吧。”没等少年回答,他已转身欲走。

    忽然,他感觉到背后有一股强烈的杀气,他的脚已不能向前迈出。

    只听身后还是那少年的声音,但这声音中却已充满杀气,“你虽不想杀我,但我却要杀你。今夜,你来了,就只有死。”

    两个人站在镇上最宽的一条街上,蛊惑背对着少年。街道两侧的屋舍旁边,角落处的地上有零散的人影。江湖是个消息传得很快的地方,有人约战蛊惑的消息很快便在江湖中传开了,很多人想要看看什么人敢约战蛊惑,并且也都知道蛊惑每月只战一场的怪癖,胆子大些的便来观战。

    这时,躲在两旁的人也都感到一股凝重的杀气夺面而来,胸中立时倍感气闷。

    蛊惑并不敢动,脸上没了刚才的笑容,已有发青,额边也渗出了两滴汗水。自出道以来,他还从未遇到过杀气如此之重的人。他已了解,这少年是他遇到过的最可怕的对手。

    蛊惑已有些后悔,后悔刚刚小看了这青衫少年,居然将自己的背卖给我对方,现今已无法挽回。他很明白,高手过招,胜负只一念之间,他若转身则必露空门,那一瞬间根本无法守,无法守亦不可功,那就只有死。所以他不敢动。

    而他不动,少年也不动。他身体虽不动,思想却没有停滞。先是想到自己竟会如此死在一个少年的手中,但立即打消了这个念头。他并不是个怕死的人,死在他手上的人已不少,他已算很接近死亡。这时他已冷静,准备转身与少年一搏生死。但却也愈加紧张,手中也已渗出汗水。

    蛊惑开始转身,尽量不做其余的动作。转得很慢心跳得却很快,他自成名后还从没这么紧张过。转身的过程也是等待,等待少年出手,等待那致命一击,一击过后,不是敌死就是我亡。但偏偏那少年并没有出手。蛊惑转过身,看着那少年,眼中又露出了那不可思议的神情,不相信这少年竟没有出手,居然浪费了几乎必胜的机会。

    青衫少年的脸上依然没有丝毫表情。蛊惑的心已平静,汗已干。杀气升腾。周遭的那些观众被这股杀气挤压,有些已不能忍受,转身呕吐;有些却还强忍着,但表情已极其痛苦。

    蛊惑开口了,“你刚才并没有出手。”

    少年道:“我没有出手。”

    蛊惑又道:“你几乎可以杀我。但现在,却很难说。”

    少年的声音依然很冷,“我现在也可杀你。”

    蛊惑微微抖了一下,想说什么却没有说。少年始终没有动,也不再说话。

    杀气更重,且已势均力敌。两个人已进入了最佳状态,却都没有出手,都在等待,等待一瞬间的机会。他们现在看似全身都是空门,但若全身具是空门,那便是没有空门,也无从下手。若谁先动,那么空门便露了出来,对手便可一击致命。就像一台机器,只有开没有关的机器,一旦开启,便须倒下一个方可停止。高手过招,并不是先下手为强。

    一柱香的时间过去了,两人额头都已淌下汗水。忽然,一个屋子里响起了婴儿的啼哭。这时,两个人的眸子突然曝亮。枪和剑在月光下也像已生光,青色的光,银色的光。少年的肩头抖了一下,似要出手。这微小的动作又岂能逃过蛊惑的眼,他似已看出了少年的空门。枪已出手,但谁知这少年其实并没有出手,抖动只是骗蛊惑出招罢了。但枪一出便已无法收回。蛊惑的空门已真的露了出来,少年当然看得出来,手中的古剑已出鞘。

    “冰,当当当”。两道光闪过,并成了一道光。

    旁边的观众们的脸上都已出汗,因为这两人出手太快,谁都没能看清他们出手。无论是谁,与这两人一战都绝没有取胜的把握,他们也庆幸自己并不是这两人的敌人。

    蛊惑与少年措身而过,都已站定,好像什么都没发生。

    那刚才的声响是怎么回事?

    剑和枪,剑还是剑,已入鞘;枪却已不是枪,变成了棍,枪头躺在地上,已失去光泽。

    蛊惑没有倒下,但咽喉上已多了一个小孔,他好像还想要说些什么,喉咙中发出“咔咔”的声音,眼中露出信服的光,已相信果然有人能使出如此快剑,能死在此人手下也已不怨。蛊惑终于倒下了。

    这青衫少年便是少时的罢山庄庄主叶龙楼。

    一个婴儿的啼哭却可决定两个绝世高手的生死,这就是江湖,世事无常的江湖。

    November 21

    南乡子·和佳人,送入他房

     

    南乡子·和佳人,送入他房

    西窗望夕阳,云霞明灭不思量。

    何时登高归故乡,求凰,醉笑陪卿三万场。

    不用诉离觞,痛饮从来别有肠。

    今夜送归灯火冷,烛光,堕泪寒月笑里藏。

     

     

    故事梗概:


    夕阳西下,我独自站在窗前面对夕阳,云霞很美,即使我不去思索,也很难忘记远在家乡的佳人。想象着,什么时候我能功成名就了,回到故乡,准备去向她示爱。但谁知她并没有能等我归乡。见面了都有说不出哀愁,看着她的眼,我实在不忍,只得邀她一起去喝酒,喝到醉生梦死,我在笑,她也笑。谁也不提多年的思念与离别的伤感,像这样痛饮,其实心里都清楚对方的心肠。夜深了,我把她送回家,笑着看她进了门,我还在门外久久不舍的离开,看着她点起的烛光,从来不曾感觉月光如此寒冷,只得暗自悲伤,泪淌。

    月亮在左,太阳在右

    人生苦短,转眼芳菲已暮。

    鬓上又增几缕银丝,似情人的泪,更像初冬的雪。

    昨夜西风已凋尽碧绿,今晨青芽已上枝头。

    冬,只是一场梦,梦一场。

    人生的完结就是冬的开场,诞生即是冬的谢幕。

    血还未落下,春风已拂遍大地。

    也许,这只是一场梦,梦一场。

    左边是高傲的月亮,发出淡淡的光亮。

    不能照耀大地,却展现出它的优美身姿。

    似一个女子,唯美的女子,高傲的女子。在空中独舞,不求世人的理解。

    右边是低沉的太阳。已是夕阳,却依然红彤。

    用余辉点亮大地,显得更亲切。

    母亲便是如此。永远不会离你太远,无论游子身在何方,母亲都注视着,期盼着。

    游子心中也将点起母爱的光,温暖胸膛。

    太阳缓缓离开,月亮霸占了整个大地。

    似是情人占据了整个心房。

    心中只有一人独舞,也只能容一人独舞。

    大地只是欣赏,默默地欣赏。

    情人离开,母亲就会回来,擦拭游子受伤的心灵。

    情人带来心中的喜悦,母亲带来重生的生机。

    欣赏月的时候不要忘记太阳的光芒。

    失去月的时候,亦不要悲哀,因为她还会回来。

    November 20

    一个刀客 第二回 初入苏州城

    正月初九,晨,晴。

    清风吹散白云,天高云淡,是个好天气。

    这是陆一谦来到苏州城的第二天。他是昨夜进城的。像他这种浪子当然不会亏待自己,一进城就径直去到了柳芳院。一路上奔波也确实该找几个漂亮女人陪着喝杯美酒了。

    陆一谦起得很早,并不是不像其他客人,非等到晌午才有力气回家。他不是个爱睡懒觉的人,非但不是而且他有个毛病,如果一天睡上四个时辰,醒来后他的头就会疼得要命,只有一种东西可以稍微减轻他的这种痛苦,就是酒。

    但喝酒却并非为了要治病,他爱酒,酒就是他的命,不喝酒那就是要了他的命。

    曾有个朋友开玩笑问过他,“如果有一天你找了个老婆,不让你喝酒怎么办?”

    陆一谦连想都没想,“如果一个女人不让男人喝酒,那岂非根本就不是女人,不是女人的人我怎会娶她做老婆。”

    那人一愣,接着问,“如果你了解女人,你肯定知道女人都是会变的,尤其是嫁了人的女人。有几个不是从温柔体贴的少女变成蛮不讲理的泼妇,就好像她们原来那种如水的柔情只在梦中出现过,梦醒了现实依然残酷。”

    这问题到好像难住了陆一谦,他并没有直接回答,而是看了看手中的杯,杯中的酒,叹了口气,一饮而尽,“要真是那样,我也只有一条路可走,就是逃。”顿了顿,继续说,“没有女人,我会痛不欲生,苦不堪言;但若没有酒,就是没了命,连命都没了,又哪里还体会得到痛苦与快乐呢。”

    那人又是一愣,“啊...哈哈哈...”

    随即放声大笑,陆一谦也跟着大笑,笑得简直快喝不下酒了。

    那人便是林疯,疯子的疯。

    他是陆一谦的朋友,可以说是交命的朋友。虽然女人不能同享,但他若是有一壶酒,就必定会有陆一谦的半壶。陆一谦也是一样。他们眼中,酒就是命,朋友却永远都是朋友,朋友可以分自己的半壶酒,也就是半条命。并且决没丝毫犹豫。

    太阳斜照着大地。虽然仿佛离得很远,也很小,像蓝天上的一点黄斑,但它的光芒已给万物带来温暖,温暖就是生的希望。

    街角的雪开始融化,树上的雪也慢慢变成滋养生命的清露,枝头上好似长出了嫩嫩的绿芽,虽几不可见,却是生的精华,终有一天会长成茁壮的枝架。

    陆一谦在街上行走,阳光也照在身上,温暖。他注视着这些变化,他从心底里感到喜悦,因为他热爱生命,他知道生是一切的前提,也只有生才能体会到人间的喜怒哀乐,兴衰繁华。如果说世上有一个人最渴望活下去,那一定就是他。

    他感谢上苍,感谢大地,感谢一切带来生机的事物。

    继续缓步前行,体会着一切,脸上的表情仿佛他拥有整个世界。看到他的人会以为他不是刚中状元就是初娶妻妾。岂不知他只有对生命的喜悦。

    街上的人并不少,人们都笑着,在互相道喜,祝贺新一年的到来。大人们说着各种吉祥的话,孩子们拿到大人发的红包,也笑着。他们并不知道今天拿到的压岁钱明天又会被大人们发到谁家孩子的手中。

    陆一谦感受着平静与祥和,江湖上并不平静,也只有浪子才能真正理解平淡中的幸福。

    其实,过年的时候每个人都会快乐,远方的家人归家了,游子也归家了,人们享受着团聚的幸福。只有一种人例外,那就是浪子。浪子是没有家的,有家的也就是会叫做浪子。

    无家可归,所以看到人们的团聚会更加寂寞。

    人,大都是这样子。需要与别人比较才能做出自己的判断,指导情感。看到大家都孤独,自己也就并不觉得太孤独;看到大家幸福,唯独自己没有归宿,就会倍加孤独。

    陆一谦是个例外。他从小就学会了分享他人的快乐,忘记自己的痛苦。如果他时常记着自己的不幸,那么他现在至少已有一百个理由可以去死了,但他却还活着,快乐的活着。

    今天是个好天气,好天气就是喝酒的天气。

    陆一谦已来到燕云楼的门口,踏了进去。这是苏州城里最好的一家酒楼。酒是最好的酒,菜是最好的菜,当然银子也是最贵的。陆一谦不在乎,他有钱的时候从不会亏待自己。他认为那些守财奴很傻,一辈子不舍得花钱,做了钱的奴隶,即使有钱,却反而被拖累,什么都没有享受到。人活着,岂不就是为了享受生活。

    店小二见有客人来了,立刻上前招呼。他挑了二楼一张靠角落的桌子坐下。他不喜欢打扰别人,也不愿喝酒的时候被人打扰。

    点了四样小菜,二壶竹叶青。陆一谦已不是第一次来苏州城,每次必入此楼饮此酒,酒为店主秘方酿造,香传百里,远近闻名,绝非凡品。有诗云:金盆盛酒竹叶香,十杯五杯不解意。百杯之后始颠狂,一颠一狂多意气。

    现在时间尚早,店中并没什么客人,所以菜上的快,酒更快。菜以清淡为主,淡而不失其味。菜确是好菜。

    陆一谦一个人喝酒是慢慢品,与朋友喝酒便要豪饮。一个人喝的是酒,与朋友喝的便是情。

    慢慢的,店中的客人开始多了,多得有点异乎寻常,未到正午燕云楼已没剩几张空桌。今天是大年初九,按理说大家都应该在家过年,怎么一个酒楼会来这么多人?而且看这些人的穿着打扮,大都是江湖人士。酒楼老板和店小二却好像并没有如何吃惊,反倒像是早已做好准备,迎接这些客人。这又是为什么呢?

    因为明天是正月初十,更是苏州叶家罢山庄庄主叶龙楼的四十生辰。

    四十岁,对于一个男人来说,正是如日中天的时候。四十已不惑,没有了少年时的冲动,多了老练成熟,但身体依然健壮,大概是人生中最好的时节。

    叶龙楼,正是这样一个男人。二十三岁初入江湖,便掀起了一场轩然大波,一年内斩杀江湖败类二十余人,全部是一等一的高手,其中更包括紫面郎君,荷池仙子,蛊惑等巨恶。江湖为之震动,天下为之震动。

    紫面郎君纵横江湖十余载,无恶不为,专淫少女,却极少杀人,不知已祸害了多少纯洁女子。他虽极少杀人,但又有几人还有颜面存活于世,受世人讥笑。家破人亡的已不是少数。

    江湖各路英雄齐聚围捕数次,皆无功而返。此人轻功奇高,根本不与人交手,只一围捕便销声匿迹,过不多久就又在其他地区发案。江湖英雄人人恨得手痒,家有幼女的更是夜夜难以安眠。

    此人十七年前死于康家沟,身上没半点伤痕,只喉咙上有一小孔,不仔细看便难以分辨。他的尸体旁边有一上身赤裸的少女,人们发现的时候,女孩蹲在墙角还在微微发抖,尸体却已冰凉。后来女孩才跟大家诉说了经过。

    这一夜,天微凉。女孩把桌上灯烛熄灭,刚要入睡,窗突然被风吹开,至少她以为是被风吹开的。她走到窗边,看到天上的月亮,很圆。突然,人影一闪,感觉身后已多了一人,刚要回头去看,那人已将她抱住,她想叫时,已叫不出声,被点了哑穴。女孩只有拼命挣扎。

    她看不到身后的人,但却可以听到笑声,笑声里净是淫秽之意,这笑声更是令她毛骨悚然,仿佛血液已逐渐凝固。她越是挣扎,身后人笑得更是得意,好像她越努力挣扎那人越是满意。

    女孩慢慢失了力气,泪止不住地流下,那人更是得意。将她一把扔到床上,人扑倒她的身上。月光下,她看到了这人的脸,居然是紫色的,紫得发青,她已恐惧得几乎不能呼吸,更无法反抗。紫面人已撕碎了她的衣衫,甚至比庖丁解牛更加熟练。

    这时,紫面人身后出现了一个声音,“你是紫面郎君?”

    紫面人也是一惊,回头去看,一身高消瘦的少年站在那里,比平常人略高一些,青衣长衫,腰上配一柄长剑,剑身瘦长,和他的人一样,剑长五尺有余,剑鞘纹理极是古朴,是柄古剑。

    紫面人看清了,便已不惊,以为刚才是对那少女太过用心,没有听见身后来人。紫面人狞笑着对少年说:“是怎样?不是又怎样?”笑了笑,继续说:“郎君现在心情好,不愿杀你,你速退去,放你条活路。”

    那少年并不理会,只道:“你承认了?”

    紫面人很吃惊,看着这少年,好像看一只扑火的飞蛾。他注意到这个少年的脸,脸上毫无表情,眼睛却发出精光,仿佛一眼就洞穿了他的心。紫面人不禁打了个寒颤。又立刻镇定下来,毕竟行走江湖十余年。这时,他手上已多了把钢爪。

    “我承认了又怎样?”

    这句话还没说完,他已出手。但他的手还没完全抬起来已在半空停住,眼球已有些突出,好像看见了鬼怪一般。嘴里还在说那句未完的话。

    等他的话说完,少年再次开口,依旧是那冷静的声音,不带有任何情感,“你承认了,便只有死。”

    这时,紫面人喉咙里发出了喀喀的响声,他的人也应声倒了下去,眼睛似乎还瞪着这少年,死也不相信自己会败在这少年的手上。他的喉咙上多了一个小孔。

    没有人看到少年时如何出剑,血也没能流出半滴。

    November 17

    一个刀客 第一回 无悔与朋友

    刀客都是用刀的,不用刀就不应该叫作刀客。

    陆一谦也不例外。

    他用的刀很普通,既不是断刀客的断刀,也不是李寻欢的飞刀。只是一把刀。

    但,也可以说是把不普通的刀。

    一把刀只是一把刀,为什么可以说它普通,却又可以说不普通呢?

    因为没有人真正的见过这把刀。

     

    “你就是陆一谦?”

    总有人这样问他,因为它看起来是那么普通,普通得不像个能使用那把刀的人,不像陆一谦。

    他也总是微笑,然后回答:“对。陆地的陆,一二三的一,谦谦君子的谦。”

    他姓陆。因为它是孤儿,没有兄弟姐妹,那岂不就是一。并且,他也确实是个谦谦君子。

    可以说,它是一个浪子。浪子也岂非都是有故事的。他也有。

    先来说说他的两个故事。

     

    一、无悔

    无悔,是他那把刀的名字。

    刀出鞘就不能后悔,就像一个人,确定了目标,就只能前行,绝不能后退。

    刀出鞘,也一定要见血,这是千百年来刀客们代代相传的规矩。刀,饮血才能利。

    陆一谦,从来不会后悔,好像后悔的事情一件也没有做过,因为他决定去做的一件事的时候,就决定了绝不后悔。所以他才给刀取了这样的名字。

    不后悔的人是很快乐的,他尤其是,一向都很快乐。

    无悔,没有人真正见过这把刀,至少我不知道谁见过,并且江湖上也没有人见过。然而,没见过他的刀也并不是他从不出刀,是他出刀的速度太快了。拔刀,挥刀,收刀,只是一瞬间,甚至比一瞬间还要短,可以说是一闪念间,一气呵成,中间绝没半点喘息。

    “好像一道光闪过。”见过他出刀的人都是这么说的。

    天下的武功招式,只要有形,皆有破解之道,唯快不破。

    也就是说只要你出手比对手快,无论对手用什么招式你都可以将其破解,进攻就是最好的防守,只要你在对手打倒你之前将他击倒,你就是胜利。

    有时,胜利就是生。

    他的武功还有另一个特点,就是没有十分的把握绝不出刀,出刀必饮血,从不例外。所以他的轻功在江湖上也已少有敌手。

    但还是有很多人见过他的刀,准确地说,是那道光。那些人还活着,因为无悔并不是一把杀人的刀。饮血并不一定要非要杀人,这也是陆一谦对自古以来刀客法则的一个创新,一个改变。

    二、朋友

    浪子,一般都是有几个朋友的。陆一谦不例外。

    唯一不同的是,陆一谦并不仅仅有几个朋友,他的朋友很多。当然这也使得他的麻烦不少。像他这种人,是不会看着朋友有难而袖手旁观的。他信任他的朋友,他的朋友也信任他。陆一谦很喜欢这种感觉,因为他本不是个喜欢解释的人,信任可以使语言无力,很多事情也就不需要解释了。

    高首,便是他的一个朋友。

    而高首并不是高手,他好像根本就不太会武功。

    很多时候都是这样,差之毫厘,谬之千里,只不过人们没有看到或是不愿去看罢了。

    高首已是他多年的老友,多少年已说不清。

    高首不会武功,但他从小就对武器有种特殊的感情,可以说是痴迷。在他看来,武器并不是杀人的工具,而是艺术品。他也掌握了这门艺术,在他的手里几乎已没有锻不出的武器。他对这种艺术有自己的理解,从不欣赏古代锻造师们洒血锻剑的技术。他认为这是对这门艺术的亵渎。锻造中的武器像孩子一样,是纯洁的。无论任何人的鲜血都并不纯洁,人总是有丑陋的一面。所以,以血锻利器就像玷污了孩子纯洁的心灵。高首决不会这么做。

    江湖上,成名的侠客中,很多人的武器都出自高首之手。陆一谦的无悔便是其中之一。这把看似普通的刀整整花了他一年的时光,光是收集材料就用了半年,锻造又用半年。这是一把快刀。快,并不是这把刀最突出的特点,而是对光的敏感。无论多么黑暗的夜晚,只要有一丝光亮,就可以使它发出谈谈的光芒。这种反光技术是高首偶尔想到的,但却花了几个月的时间去研究,这种技术对材料和做工的要求都是相当苛求的。最终,锻成了这把光刀,无悔。这也是陆一谦出刀时,人们只看到一道寒光闪过的另一个原因。

    而最近,高首却很少锻造武器,因为这门艺术太耗费精力了,他需要休息,还有就是他几乎已能造出任何武器,挑战越小自然动力也就越小。但最重要的原因并不是这两个,而是他刚刚娶妻了。有了女人,岂非对任何事的热衷都会转移到这个女人的身上,尤其是漂亮女人。

    这个女人不仅可以说漂亮,确切地说,是倾城。

    她叫李琉璃。琉璃本身就是多彩艳丽的、炫人眼目的。这个女人更是如此。

    其实,陆一谦也是认识的。他们三个人好像是一起玩到大的。

    李琉璃为什么没有嫁给一个武功至少可排在江湖前十的男人,而却选择了一个不会武功的男人呢。并且,陆一谦可说是个好看的男人,高首却已有些发福了。女人岂非都是喜欢有能耐且漂亮的男人。

    而李琉璃,无疑是个聪明的女人。她决不会嫁给一个浪子,她知道她需要一个家,一个稳定的家。所以就算让她再选一百次,结果还是嫁给高首,何况高首并不是个普通的男人。她现在已是个幸福的女人了。

    最近,高首接的生意少了,但他的客人却一个都没少。随着他的声名鹊起,客人也就越多。江湖上,谁不想拥有一件趁手而锋利的武器。有时,武器就是命,武器不利,命就没了。

    这也使得有人开始想以武力逼迫高首锻造武器。

     

    夜,明月,月很亮。

    大地泛起了银光,雪还在飘,小雪。

    屋里却很温暖,升起了炉火。一张床,床上有两个人,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男人是陆一谦,女人是李琉璃。好像是在喝酒。这两个人怎么会在一个房间里同一张床上呢?

    李琉璃并不是不喜欢陆一谦。女人又有几个不喜欢好看又有能耐的男人呢。只不过,她理智。但几杯美酒入腹,就是再理智的女人也会变得不那么理智了。

    所以,李琉璃开始问:“你看我,美吗?”

    “很美”

    “你喜欢我吗?”

    “很喜欢”

    “那你想要我吗?”

    “不想”,陆一谦回答得很干脆,因为他还没有失去理智。

    李琉璃有点吃惊,“你既然觉得我很美,有很喜欢我,为什么不要我?”

    “你确实很美,谁要是说你不美,大概是没长眼睛要不就是眼睛瞎了,我有眼睛并且还没有瞎。”他喝了口酒,继续说“我喜欢你是因为你是我的朋友,也是我朋友的女人,这两种人我从来都是不讨厌的。”他依然镇静。

    李琉璃已经被他的话把酒醉惊醒了一半。她开始生气了,女人岂不总是很气对她不感兴趣的男人。尤其是漂亮的女人,越是漂亮,气就越大。

    她已气得脸有些发红,颊也有些鼓了。却好像更美了。女人生起气来总是会更美一些,这也是男人为什么总喜欢让女人生气。

    而陆一谦却好像什么都没有看到,继续喝他的酒。

    李琉璃看着他,好像看到一个怪物,能对她无动于衷的男人本就很少。她跳下床,推开门气呼呼的走了。她发现如果自己再不走的话,一定忍不住会去掐死陆一谦。

    陆一谦叫店小二把门关上,继续喝酒,脸上还露出了一丝快乐的表情,他的目的已经达到了。

    用不了多久,江湖上就会流传开他跟李琉璃的事情。谁要是跟高首过不去也就是跟他过不去了。浪子通常都是不喜欢寡妇的。虽然想要高首给自己锻造武器的人不少,但恐怕想和陆一谦成为敌人的也还不多。毕竟,死人是不需要武器的。

    李琉璃回到家里,看见高首在欣赏他的一个作品,没有注意到她。

    她用神秘的语气说:“你知道我刚才去哪儿了吗?”

    “不知道”

    “你知道我去见谁的了吗?”

    “不知道”,他还在专注地欣赏他的艺术品。

    李琉璃气更大了,“我去找陆一谦了,和他一起睡在一张床上。”她笑了一下,继续说:“你猜我们做什么了?”

    出乎她的意料,高首竟依然很平静,说:“什么都没做。”

    李琉璃已经快要气疯了,对于他这种态度已忍无可忍,冲他大喊:“你的女人都跟别人男人睡到一张床上了,你却还在看你那些破铜烂铁,你是男人吗!”

    “是。就因为我知道什么都不会发生。我太了解陆一谦了,他还穿开裆裤的时候我们就已是朋友了,他想的每一件事我几乎都可以猜到。”

    高首无疑也是个聪明的男人。

    但李琉璃却已经气得爆炸了,开始摔东西,只要她看到的东西几乎都已躺在地上了。

    高首只是默默地看着她。对待女人最好的办法岂不就是沉默,只有傻子才会跟女人争辩。等李琉璃的火发得差不多了,高首抱住了她,她突然变得像只屈服了的小绵羊。

    生活又恢复了平静。

    November 16

    夜逛

    夜,并不很深的夜,依旧没有月。

    街上的人还很多,如果不是初冬,天大概还应该是亮的。

    看着街边的霓虹,和熙攘的人群。

    感觉很冷。从一个温暖的地方立刻来到寒冷的地方,确实应该感觉寒冷,比长期处在寒冷的环境中更冷。

    人,便是这样子。在一个环境中时间长了就能慢慢适应。在残酷中生存久了就不怎么感觉痛苦,在幸福中生存久了就不怎么觉得快乐。

    也许我们应该站得高一些,看得稍微远一些。可谁又说得清,看清了、明白了,就能更幸福更快乐呢。

    在乐观的人眼中,看到了更多悲惨的人。他们会感谢上苍给了他们现有的生活,即使他们只吃到面包,也会向上帝祈祷。对于悲观的人,他们看到了更多幸福的人,他们将感叹现有的生活,甚至去诅咒幸福的人们。

    世界,便是这样子。比你悲惨的人千千万,比你幸福的人亦是千千万,你永远也不可能是最悲惨的那个,抑或是最幸福的那个。世界,还是那样子。所谓的悲惨与幸福也只不过是人们内心的感受。懂得感恩的人是有福的,只懂得抱怨的人是不幸的。无论环境如何改变,他们始终是不幸的。

    所谓的记忆,也是如此。看你如何使用,痛苦的人继续痛苦,快乐的人延续快乐。

    我以前说过,能够忘记的人是有福的。现在,我要说,拥有回忆的人亦是有福的。

    Simi告诉我,她的记忆力很好,希望Simi是拥有记忆的有福的人。

    继续在街上行走。

    来到一个十字路口,看了一眼红绿灯,是绿色。刚迈出第一步,灯开始闪烁黄色。第一反应是往后退了一步。大约一秒以后,车流相对行驶。

    思索。如果我向前冲过去,大概有足够的时间。这要是两年以前,我会毫不犹豫地冲过去。已不止一个人说过:你过马路的时候像个亡命徒。其实在这个过程中,我是很享受的,有一种跟时间赛跑的感觉。

    现在呢?退却。

    想了很久,两个答案。

    一、老了,恐惧死亡。老人通常对死亡会更加恐惧,经历了太多,发现有太多事情还没去做过。

    二、老了,懦弱了。经历了太多,发现很多事情并不能凭第一感觉去处理。更多的是去考虑后果,然后行事。有人说,这是成熟;我却更倾向于,这是懦弱。他们认为这样能避免做错事,我认为这会失去更多的机会。

    无论答案是哪个,或者两种兼备,都已使我不安,不愿再向下思考。

    继续行走。

    来到了一个卖栗子的摊上,这个摊子最近新开张,一直很火。大概从早上开门到晚上关门,门口都会排满等待的队伍。

    其实也不能说是个栗子摊,因为还卖瓜子、松子、榛子、话梅等等等等。它活起来却无疑是因为它的栗子。

    确实很香。我排在队尾,等栗子出锅。看着等待的人群不得不使我想到人们的心理。

    物以稀为贵,能流传下来的古语,大多都是有道理的。如果这家店铺再加一个锅炒栗子,人们则不必等待,那么它的生意还会这么火吗,销量会增加还是会减少呢。我看很难说。

    一般,人们对于轻易取得的东西都不会那么珍惜。而排队就像一个过程,使人们在得到后有一种微妙的成就感。毕竟供不应求,不是每个人都能吃到。

    所以,不要对什么老字号或者最近很流行的食物抱有太多的幻想,虽然它们经过时间的冲刷和人们的过滤,能过保存下来,说明它们必定不会太难吃,但他们也不一定就有传说中的那么好吃。记住,不要有太大的希望就不会有大多的失望。

    其实,人们对于爱情,何尝不是如此呢。对于唾手可得的不去珍惜,对于无法获得的不辞劳苦。

    我想提醒广大的女孩及未婚女人们,永远不要让你深爱的男人觉得你唾手可得,可以信手拈来。即使你想立刻扑入他的怀抱,也要考虑一下你给他制造的困难是不是已足够。否则,不要。

    拿到了栗子,吃了一粒,很香。当然这并不是熊姥姥的糖炒栗子,但却更甜。我笑了。

    往家走了。

    到了楼下,看到卖冰糖葫芦的老奶奶已经出摊了。

    又是一年。

    这是一对老夫老妻了。夏天,他们卖粽子;冬天,他们就卖冰糖葫芦。老人的是一很好,据说以前是食堂的大师傅。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我已经不清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了。他们的粽子很香,冰糖葫芦很甜。这冰糖葫芦似乎是个标志,看到它们就知道冬天来了。

    这对夫妻都是一个人出来卖,好像是换班的那种,老奶奶卖两个小时,老爷爷带着新蘸的葫芦换走老奶奶。我不知道它们具体是怎么安排时间的。但这么多年过去了,我却注意到一件事情。最后一班肯定是老爷爷卖,每当天气尤其寒冷的时候我看到的也会是老爷爷的身影,甚至大年初一,我看到的还是老爷爷出摊。

    一般我回家晚了,看到老爷爷还在,都会买一根。

    只有很少的几次机会,我看到两个老人一起出来,都是赶上他们“换班”。老爷爷都会让老奶奶赶快回家,外面天气寒冷。

    我会感动,对于这种感情。我不知道用“爱情”还是“亲情”更为合适。

    已看过太多的情情爱爱、分分合合,什么情比天高,又什么爱比海深。觉得自己已经有抗体了,却被这种简单的感情所感动。

    大概,一切走到最后都会归于平淡。

    尘埃总是要落定的。

    不知三十甚至四十年后,我会为谁画眉,又为谁梳发。

    要了支冰糖葫芦,咬了一口,确实很甜。

    我笑得更开心了。

    November 12

    雨,月

    雨,小雨,滴沥的小雨

    很多人说这是女人的泪

    因为上帝是女孩

    我说,这不过是上苍的恩赐

    赐给万物生的机会

    大多数人都会在雨天伤感

    众人悲之吾独乐

    并不是孤高而独乐

    是真的快乐

    想象自己在雨中歌唱、舞蹈

    像孩子一样在泥中翻滚

    天,阴天,云遮天

    想起了一个名字:遮了天

    谁能一手遮天?大概是没有的

    云也不行

    他只是一时挡住了只天片日

    雨过了,天就会晴

    夜尽了,天就会亮

    太阳依旧是那个太阳

    人们总说太阳有情

    在我看来它无情

    它没有喜怒,亦没有哀乐

    它始终是它,每日出现在它该出现的地方,闪耀他的光芒,赢得人们的爱戴

    自古,以不知有多少个民族崇拜它,甚至将它升级为神,太阳的神

    而,中华民族,是智慧的

    更重要的是,中华民族,是有情的

    从来都是射日、追月的神话

    吾亦然,继承了传统

    月有情

    有阴晴圆缺,有悲欢离合

    是不是也会耍小脾气,躲在云的后面

    也许是害羞,经年累月的受爱人注目

    所以,爱月,而厌阳

    其实,月有时并不亮

    月亮,只是她的一面而已

    亮美,暗更艳

    她能体会大印希声,大象无形

    亦能对人间的平淡生活感同身受

    大美无言

    爱月的人是有福的

    看不见而信的人,是有福的

    天阴时,吾停下感受人间

    天晴了,吾继续行走人间

    November 11

    说说名字

    鄙人行走江湖23载,行不更名,坐不改姓

    行者任超便是

    对于这个名字的来历,有两个传说,我也搞不清哪个是正确的

    一说是奶奶给起的,一说是妈妈起的

    无论是哪种,都是希望超越

    超越别人,超越自我

    超越物质,超越意识

    但我总觉得这个名字跟我的姓氏不太配

    任超,人超,岂不是让别人都超过了

    超越就是beyond,好像我的英文名字似乎用beyond更合适

    不管了,总是有那么多巧合

    其实,按照祖宗的规矩,是要按照辈分选名字的,我是“厚”字辈,五行缺金,所以名字最后一个字要有金,正是的名字应该是任厚钊

    钊,便是一把刀,金刀,刀锋所指,血溅七步

    这好像是爷爷给起的,但最后不知为什么没有选择

    接着说英文名字,kook便了

    来历嘛,想必大家都玩过仙剑,即使没玩过也应该听过

    仙剑一的开头动画很是令人感动,不禁神伤

    动画的结尾作者署名是,狂徒工作室

    狂徒,即是狂人

    kook则取其中狂人、疯子之意

    我本身就是疯子,水瓶的疯子

    当然,有人说应该这么读:KO-OK

    KO就是knock out,也就是战胜

    OK也就不用说了,我现在很OK

    这样解释是可以的

    也有人说,按照读音,可以理解成cook

    这使我想起cook船长

    詹姆斯·库克(James Cook),英国的一位探险家、航海家和制图学家。他由于进行了三次探险航行而闻名于世。

    当然cook是他的姓,kook是我的名

    也可以接受,和名人同名也是件快乐的事情

    最后,来说说“字”

    “名”是出生以后就由父母起的,为了在日常生活中好称呼。而“字”的主要作用与意义是为了表成年。古代对男女青年到达成熟期后要举行成年礼,称为"冠礼”,并由长辈亲属取“字”,表示你巳经成年,可以娶妻生子,担当社会责任了。而家族也可以因之繁延下去了。

    吾名任超,字三戒

    也是为了表示自己已成年,需要做该做的事情了

    三戒,很简单,即戒三,三样事物或是意念

    这是为了约束自己,时时刻刻不能太过放任

    当然,这三样也随着时间地点的变化而变化,但始终是三样

    除去这三样,便是不戒,其他之一切皆可不戒

    疯子是也

    这篇文字算是对自己的姓、名、字有个交待了

    送别

     

    酒百钟,柳微扬。

    亭千里,人断肠。

    举樽再将(qiang一声)千百觞。

    蝶飞舞,花飘香。

    西湖美景已苍凉。

    杯尽,离藏,友将行(hang二声)。

    黄昏处,只身单影心茫茫。

    五千思绪,怎染离愁?

    伤!

    愿卿明朝(zhao一声),已登万丈。

    November 06

    希莫娜

    青春流逝,已不再眷顾你我

    往昔岁月的痕迹刻在脸上,已无法抹去

    希莫娜

    希望曾经存在的默契不会消逝

    匆匆而来,却又转身离去

    依然会在周末约你

    执子之手,看明天的日出

    一起低唱,我们又一次来到这里

    纵然青春不再

    我仍在那个酒吧陪着你

    回忆往昔

    希望自己能保持清醒

    才能看清现实的一切

    暴风雨已过去

    我猜,已经结束

    那首歌还在记忆中萦绕

    原来,是,梦一场

    看了 ' Shanghai Kiss '

    完全不能理解,看来文化果然存在鸿沟

    难以跨越

    最近,把古先生的几部作品又读了一遍,发现和第一遍读的感觉大相径庭

    原先,一直都很鄙视古先生,故事情节以及细节处理与查先生相去甚远,人物刻画也不鲜明

    此次读过第二遍,发现并不尽然

    若说查先生的作品近神

    那么古先生则近魔

    手法大不相同

    而且发现自己的一些手法与古先生不谋而合

    不喜用太多词语,亦不愿过多描写情节

    更愿意从字里行间渗透情感

    初读之,仿佛如入五尺云雾,不得要领

    再读,便体会到心之所指

    开始爱上古先生,当然不是男女之爱

    是一种崇拜,更准确的说,是一种共鸣

    相对于古先生的文章,却又更喜欢他这个人

    狂放不羁,嗜酒如命

    喜与人结交,推心置腹

    一日不能无女人

    有些地方很像查先生笔下的一个人物,令狐少侠

    却又比之生活鲜明得多

    可惜古先生已久不在人世

    否则,若能结交之,实为人生一大快事

    痛哉,惜哉

    November 03

    幻灭,还是涅磐(缘起,缘灭续篇)

    事,有始有终;文,亦然

    月,有阴晴圆缺;心,亦然

    法度有谨严,世事须尽欢

    红色的飞尘,落定,罩在身上

    拂拭尘埃,虽不及本是无一物之境界,却也愿了却身上的红尘

    红尘多可笑,痴情最无聊

    想是痴情人,才有这等言语

    风再冷不想逃,花再美也不想要,任我飘摇

    天越高心越小,不管因果有多少,独自醉倒

    今天哭明天笑,不求有人能明了,一身骄傲

    愿求得一身骄傲

    常自叹息

    调高和寡,觅一和者而不可得,吾甚无幸,悲兮,叹哉

    罢了

    其实,都是可以选择的

    选择幻灭还是涅磐

    同样的开场,不同的尾声

    缘到时,即是涅磐

    未到时,即是幻灭

    得失随缘,心无增减

    November 02

    缘起,缘灭

    熟悉的容颜   唤起儿时挂念
    瑞雪飞满天   少年慢步走远
    荆棘路面前   三人约定相伴永远
    怎料风摧青莲 缘灭
    转眼许多年   前缘再续新篇
    怀感往时情   无意飘至版面
    皓月几圆缺   仙盟坛上侃侃消闲
    弹指递传言   悄然生留恋
    画版泼墨现   文版触情弦   称绝
    讨论生驳辩   众议对红眼   规劝
    休闲度舒恬   参议泄密卷   欢颜
    时光  眨眼之间    流失不自觉
    常说   闲侃间相识
    不曾相见  怎论挂牵
    朋友   线上交缘   人海擦肩
    究竟情缘能持续多远?
    常说   事事有完结
    缘份起灭   全赖天鉴
    即便   心始不变   成事在天 
    故事完结   能否续篇
    虽说   虚幻中相隔
    不愿心灰   始终挂牵
    朋友   此时传言   转眼不见
    究竟因什么事而疏远?
    虽说   事事有完结
    缘份起灭   全赖天鉴
    只是   人且谋事  总想胜天
    心中有情   终会再见

    上软已死,仙剑已死,中国单机游戏已死,哀哉!痛哉!惜哉!

    总被仙剑感动,已不知多少年,始终是心中的一片净土,不容污玷

    从儿时的懵懂到如今的彻悟,脱不开这循环

    三人相伴的永远,三人发下的誓言,始终是个梦

    感动得无以复加,悲痛得无法自拔

    回望着许多年,缘起,前缘再续新篇

    心中的冰石,一次次被溶化被敲碎,才有了情与感

    上苍造人的时候,忘记给我情感,仙剑给了我这一切

    弹指一挥间,留恋,时光流逝,竟不自觉

    常说,事事有完结,缘分起灭,全赖天鉴

    可怜世事,可怜人间,天可怜见

    虽说,事事有完结,缘分起灭,全赖天鉴

    心中有缘,终会再见

    写不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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